我第一次见到程屹时,是作为他好友周叙的女伴出席晚宴。 水晶灯下,
周叙忙着应酬各路名媛,把我晾在角落吃蛋糕。 程屹穿过人群走来,第一句话是:“甜吗?
那份提拉米苏。” 第二句是:“你男朋友正在给前妻切牛排。
” 后来周叙骂我攀高枝:“程屹城府深不可测,你这种小白兔不够他玩。
” 我低头绞着手指:“可是…他买的蛋糕更甜。” 直到某次商业论坛,
记者拍到程屹为周叙倒酒。 镜头放大后,所有人看见杯壁上刻着的小字: “廖焱,
21岁跟我的那日,就已赢走了所有底牌。”---香槟塔折射出的光斑,
在水晶吊灯巨大的、刻面的穹顶下,碎成一片迷离的金。
空气里炖着昂贵香水、雪茄烟丝和陈年酒液混合的稠密气味,
笑声和交谈声像隔了一层温热的玻璃,嗡嗡地响,听不真切。我捏着那只细脚伶仃的杯子,
指尖有点凉。周叙带我进来不到十分钟,
就被一个秃顶阔肚、笑声洪亮得像装了扩音器的男人揽走了。他走前捏了捏我的手指,
嘴角是惯常那种懒洋洋的、恰到好处的笑,压低声音:“乖,自己找点吃的,别乱跑,
我一会儿回来。”我点点头,看着他熨帖的西装后背迅速被人群吞没。
于是我找到了这张处于巨大鎏金廊柱阴影下的沙发,窝进去,
像一只被遗忘在盛宴角落的摆件。侍应生托着盘子经过,我取下一块小巧的提拉米苏,
瓷碟温润,指尖沾上一点可可粉。很好吃。 mascarpone奶酪的醇厚,
咖啡液的微苦,可可粉的细腻,指尖上那一点凉意,和周遭一切浮华喧嚣比起来,
是唯一真实可触的安慰。我小口小口地吃着,尽量不发出声音,
眼睛望着不远处旋转楼梯上流泻下来的裙摆,那些光滑的丝绸、繁复的蕾丝、闪烁的碎钻,
织成一道我完全陌生的河流。“甜吗?那份提拉米苏。”一个声音,不高,
却带着某种奇特的穿透力,斩开了周遭温吞的嘈杂,落在我耳边。我抬起头。
男人站在我面前,身姿挺拔,将身后那片炫目的光海挡去大半。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,
比周叙的看起来更沉,更敛,没有任何明显的logo,
却每一道线条都透着不容错辨的矜贵。他没打领带,衬衫第一颗扣子解开着,手上没拿酒杯,
只是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。他的眼神落在我手里的碟子上,然后又抬起来,看着我。
那目光并不锐利,甚至可以说得上平静,却像能悄无声息地渗进一切浮饰,直抵内核。
我的指尖无意识地蹭了一下碟子边缘,沾上更多可可粉。“……嗯,很甜。
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,有点干,像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询抽走了所有水分。我不认识他,
但他周身的气场让我觉得,他应该是个很重要的人。他淡淡地勾了一下唇角,算不上一个笑。
然后,他的视线越过我的头顶,投向宴厅的另一个方向,停了大约两秒。“你男朋友,
”他收回目光,重新落在我脸上,语气平淡得像在评论窗外的天气,“正在给前妻切牛排。
就在那边,靠露台的那张桌子。”我的呼吸顿了一下。顺着他的话,
我的视线下意识地穿过衣香鬓影的缝隙,艰难地投向露台方向。是的,周叙在那里。
他微微弯着腰,侧脸线条是我熟悉的温柔专注,手里拿着刀叉,
正仔细地将一块菲力牛排切成均匀的小块。而他对面坐着一位穿着宝蓝色长裙的女人,
妆容精致,仪态万方,正托着腮,含笑看着他动作。周叙的前妻。我知道她。周叙提过,
语气复杂,但最后总以“都是过去的事了”收尾。我的心口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,
不疼,但有点闷,有点空。手里的提拉米苏残留的那点甜,忽然变得黏腻起来,糊在喉咙口。
我转回头,发现男人还在看着我,那平静的目光里似乎多了一丝极难察觉的审视,
或许还有别的什么,我看不懂。我张了张嘴,想说点什么。是“我知道”,还是“没关系”,
或者“这没什么”?最终,我只是低下头,看着白瓷碟里那个小小的银叉,
小声说:“……哦。”他沉默了片刻。“程屹。”他说。我茫然地抬眼。“我的名字。
”他补充道,依旧没什么表情,但耐心十足。“……廖焱。”我下意识地回答。
他几不可察地点了一下头,像是完成了某个确认。然后,他什么也没再说,转身,
步伐沉稳地融入了流动的人群,像一尾深色的鱼滑入光海,消失不见。我独自坐在原地,
廊柱的阴影仿佛更重了些。露台方向的欢声笑语隐隐传来,有点刺耳。
我放下那只几乎没动过的提拉米苏,指尖的可可粉变得有点脏。那晚之后,
周叙似乎察觉到我细微的情绪变化,
用一束巨大的、香得有些呛人的红玫瑰和一条蒂芙尼的项链轻易揭过了那一页。
他揉着我的头发笑:“小傻瓜,那种场合逢场作戏而已,她也算半个生意伙伴。
我心里只有谁,你不清楚?”他的情话总是信手拈来,滚烫又流畅。
我看着他那双漂亮的、总是含着笑意的桃花眼,那里面映着小小的我,看起来确实有点傻。
我想起程屹那双平静无波、却仿佛能洞悉一切的眼睛,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滞涩,
被周叙的笑容和礼物妥帖地覆盖了过去。我以为我和那个叫程屹的男人不会再有什么交集。
直到一次私人马术俱乐部的活动,周叙是会员,硬要带我来见世面。阳光正好,
草场绿得晃眼。周叙穿着白色的骑士装,英挺潇洒,正和几个朋友谈笑风生,
把我安置在休息区的遮阳伞下。然后我就看见了程屹。他骑着一匹高大的纯黑骏马,
从远处缓步而来。他没穿标准的骑术服,只是一身剪裁极佳的黑色休闲装,
与马匹的毛色融为一体。阳光落在他身上,仿佛都被那股沉静吸纳了进去。
他操控马匹的动作娴熟而从容,带着一种内敛的力量感。他下了马,把缰绳交给工作人员,
朝休息区走来。目光扫过,再次精准地落在我身上。周叙也看见了他,
立刻笑着迎上去:“程总!难得见你有空来放松。”程屹和他握了下手,
视线却越过周叙的肩,看向我:“廖小姐。”周叙愣了一下,回头看我,眼神里带着询问。
我有些局促地站起来:“程先生。”周叙脸上的笑容加深,但眼底有些别的东西快速闪过,
他走过来,极其自然地搂住我的腰,对程屹说:“程总好记性,就见了一面,
居然还记得我家小焱的名字。”那语气里的亲昵和占有欲,像一圈无形的栅栏。
程屹的目光在我们身上停留了一秒,极其短暂,短到几乎让人以为是错觉。
他淡淡开口:“廖小姐气质特别,见过一次,不容易忘。”周叙哈哈笑了两声,
搂在我腰上的手紧了一下。自那以后,程屹这个名字,开始以某种不疾不徐的频率,
侵入我的生活。有时是一场画展开幕,周叙半途被电话叫走,
我独自站在一幅看不懂的抽象画前发呆,程屹会悄无声息地出现,站在我侧后方半步的距离,
并不搭话,只是同样看着那幅画。直到我察觉,惊愕转头,
他才可能极简略地评论一句画的用色或笔触,然后在我回答前又微微颔首,转身离开。
有时是某家新开的、很难预约的甜品店,我偶尔和周提过一次,
隔天就能收到匿名送来的那家店的招牌蛋糕盒。没有卡片,但我知道是他。
周叙从不记这些细碎的口腹之欲。周叙开始变得敏感易怒。尤其是在他几次投资失利,
而程屹的事业却似乎蒸蒸日上之后。“你又见到程屹了?”他摔了酒杯,
猩红的酒液溅在昂贵的羊毛地毯上,像血,“我跟你说过多少次离他远点!他那个人,
城府深不可测,吃人不吐骨头!你这种一眼能看到底的小白兔,
凑上去都不够他玩一个回合的!你以为他接近你是什么好意?他他妈就是在打我的脸!
”我缩在沙发角落,看着他因为愤怒而有些扭曲的英俊面孔,
地上狼藉的碎片映出无数个破碎的他。空气里酒气刺鼻。等他吼完了,喘着粗气瞪着我时,
我才慢慢抬起头,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,
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:“可是……他买的蛋糕更甜。”周叙像是被这句话噎住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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